根據種類采收:
1.根和根莖類
在植物生長停止,花葉萎謝的休眠期,或春季發芽之前采收。一般采挖法,在雨後土地濕潤時,用特制工具挖掘,人參必須保護須根。
根和根莖類藥材,往往需要生長一年以上才能供藥用,一般須2-5年,栽培藥材中如白芍生長須3-4年,人參須5年以上;野生者其生長年限更長,如野生黃芪需2-3年才挖。
2.根皮和樹皮類
相對而言皮多在清明到夏至時間采集,有些藥材取皮,可在取伐木材時收。
根皮、樹皮的采收,容易損害植物生長,應注意采收方法,樹皮不可整圈剝,否則破壞輸導系統,造成樹木死亡;根皮是挖根後再剝取。
3.葉類和全草類
應在植物生長最旺盛時,或在花蕾将開放時,或在花盛開而果實種子尚未成熟時采收,此但桑葉需經霜後采收,枇杷葉、銀杏葉需落地後收集。
全草多在花期采收,也有采嫩苗的,如茵陳蒿應于春初幼苗時采集。
4.花類
通常采集在花朵開放或含苞待放之時。
花的采收應在晴天上午,露水初幹時進行,以利迅速幹燥。對有刺的植物如紅花,應露水未幹時采,若幹後、植枝及苞片上之刺,可刺傷采集人員之手指。
5.果實、種子類
除少數藥材如青皮、青梅、枳實須在未成熟時采收外,一般果實須在已經充分長成或将近成熟時采集。
種子類藥材,必須等完全成熟後方可采收,采收時用手摘取或連枝剪下,曬幹後再收集。
6.菌、藻、孢子類
菌核、藻類、孢子類藥材,按其各自的特點采收。
7.動物類
動物類藥材的采集,因藥材的種類不同而異。
8.礦物類
礦物類藥材,随時可以采收,也可結合開礦進行。
擴展資料:
藥材的采收,應注意保護藥源,應用多少、采多少,使藥材資源取之不竭。